香港遣散費對沖計算機

做滿24個月之後,被裁員或停工值多少錢。

裁員與停工 - 第31B條 - 在你的裝置上運算

工資與日期留在你的裝置上

重點摘要

遣散費怎樣計?

月薪僱員的法定遣散費,預設以最後一個完整月工資 × 2/3 × 可計年資(連續性合約滿 24 個月)計算,亦可改選過去 12 個月的平均工資。不足一年按 365 日計算,與勞工處計算機相同。

工資每月最多計 $22,500(每年最多 $15,000);總額上限 $390,000。

若受僱在 2025 年 5 月 1 日前開始、並在該日或之後離職,勞工處會分拆計算:轉制前部份用 2025 年 5 月 1 日前最後一個完整月工資;轉制後部份用離職時的工資(最後一個完整月工資)。

2025 年 5 月 1 日起,僱主強制性供款只可對沖轉制前的遣散費;超出 $390,000 的法定總額從轉制後部份扣除。自願性供款及政府補貼不在此計算機內。

例子(2025-05-01 至 2030-04-30、月薪 $18,000、剛滿五年): $60,000.00 — 以下金額由本頁計算機即時算出,請以勞工處計算工具核對。

勞工處取消「對沖」計算機

  • 24個月門檻
  • 4星期停工計法
  • 3個月索償期
  • 5萬不付的罰款
實際使用

可以放心的地方

  • 31B開門條文
    • 裁員解僱、定期合約因裁員不續約
    • 或者按第31E條停工
  • 3個月書面通知期
    • 僱主收到後兩個月內要付
    • 處長可批准延期
  • 0資料外送
    • 工資與日期留在這個分頁
    • 不會被儲存
規格

遣散費計算機 規格一覽

輸入
工資形式、日期、工資
輸出
金額與背後年資
資格
24個月
何時符合資格
裁員或停工
停工如何計算
4星期過半、26星期過三分一
索償期限
三個月內索償
不付的後果
罰款50,000元
工資上限
月薪22,500元
總額上限
390,000元
不足一年
完整年加餘日除以365
在哪裡運算
你的裝置,不用戶口
使用方法

遣散費計算機 怎麼用

  1. 1

    選工資形式

    月薪用最後一個足月工資;日薪或件薪用最後30個正常工作日之中自選18天的工資。

  2. 2

    填兩個日期

    首天受僱日期,以及相關日期:通知期屆滿、定期合約屆滿,或停工期完結那一日。

  3. 3

    核對那條分數

    年資會印成「完整年 + 餘下日數/365」,你可以自己乘一次核對。

問題

常見問題

不足一年的年資怎樣計?

不足一年的服務年資按365日計算,跟勞工處計算機的做法相同。金額請向勞工處確認。

怎樣才算裁員?

第31B條:僱主結業或打算結業、已經或打算停止在該工作地點經營,或者該地點對該類工作的需求減少或預期減少。其他理由的解僱,要看長期服務金。

什麼時候才算停工?

第31E條:連續4星期內,沒有派工亦沒有支薪的日數超過正常工作日一半;或連續26星期內超過三分一。停業、休息日、年假與法定假期不計入正常工作日。

索償有沒有限期?

有。解僱或停工生效後三個月內書面通知僱主,處長可批准延期。僱主收到通知後兩個月內要付;無合理辯解不付可罰50,000元。

僱主提出讓我復職會怎樣?

可能拿不到。僱主在解僱或定期合約屆滿前不少於7日書面提出續約或重新聘用,而僱員無理拒絕,就失去資格。

強積金對沖在2025年5月1日後怎樣計?

僱主強制性供款(包括2025年5月1日後的供款)只可對沖轉制前部分,按該日前最後一個月工資計算。自願性供款及服務年資酬金仍可對沖前後兩部分,本工具不計。政府補貼亦不計。來源:勞工處對沖常見問題

背景說明

遣散費爭的是理由,不是那條數

遣散費就是裁員那一筆。門檻是24個月,而且看的是「那份工作為什麼消失」:公司結業、該地點停止經營,或者工作量萎縮到要停工。

  • 公式同長期服務金一模一樣,所以錢好少係爭議點。
  • 爭的是那個職位是否真的沒有了:第31B條講的是結業、遷離,或者對該類工作的需求減少。
  • 停工是數日子,不是數放了多少個星期假,所以4星期與26星期兩條線是算術,不是判斷。
  • 而且要由僱員先出手,以書面,在三個月內。

完整規格

遣散費計算機 的完整規格
輸入受僱工資形式、首天與最後一天受僱日期,以及工資金額。
輸出遣散費金額、以分數表示的可追溯年資,以及每一年服務值多少。
資格第31B條:連續性合約滿24個月。未夠的話,工具會直接說明而不出數。
何時符合資格因裁員被解僱、定期合約因裁員屆滿不獲續約,或者被停工。
停工如何計算第31E條:連續4星期內超過一半正常工作日沒有派工也沒有支薪,或連續26星期內超過三分一。
索償期限僱員在三個月內書面通知僱主;僱主收到通知後兩個月內須支付。
不付的後果僱主無合理辯解不付,一經定罪可處罰款50,000元。
工資上限第31G(1)條:月薪最多計到22,500元,一年服務最多值15,000元。
總額上限附表七:相關日期在2003年10月1日或之後,上限390,000元。
不足一年不足一年按365日計算,與勞工處計算機相同。金額請向勞工處確認。
在哪裡運算在你的瀏覽器分頁內。沒有資料外送,也不用開戶口。
下一步

用同一批檔案繼續做

全部財務工具: SPOTTOOLS 的財務工具